
最佳影片奖(BESTFILMAWARD) 该奖从第一届起至今,一直未有变动。只是提名影片数目有多有少,最多的是第七届,被提名的影片一共有十二部。第六至第十六届,提名影片都在十部以上。此后每届最佳影片都从五部提名影片中评出。英语国家(主要是英国)的影片是从一九三八年度第十一届开始参加最佳影片奖评选的。那一年度有《卖花女》、《城堡》等两部影片被提名,随后也常常有英国片参加这项主奖的角逐。直到一九四八年度第二十一届,英国片才夺魁,那是劳伦斯·奥立弗导演并主演的《王子复仇记》。该奖的评选方法见第三章"提名"与"最后投票"两节。最佳导演奖 最佳导演奖(BESTDIRECTORAWARD) 该奖由美国导演公会的全体会员提名,而由电影艺术科学学院的导演部门现任会员最后投票。从总的情况来看导演奖无多大的变动。最初除了导演奖外,还设有喜剧导演奖,但不久被废除。一九三二年起又增设副导演,但到一九三七年度第十届被废除。从一九三五年度起另设舞蹈指导奖,但只过了三年又被废除。此后只设一项导演奖。该奖具体的评选方法见"提名"与"最后投票"两节。最佳剧本奖 最佳剧本奖(BESTSCREENPLAYAWARD)该项奖又分创作剧本奖与改编剧本奖两项,它们的提名与最后投票均如同最佳导演奖。最佳剧奖本历经好几次变动,在其命名上也曾叫学院本部煞费苦心。它最早分三项:原著故事(ORIGINALSTORY)、改编(ADAPTATION)与字幕(TITLEWRITING)。由于有声电影出现,字幕奖废除,仅剩下原著故事奖与改编奖两项。后来它们在英文名称上又有几次更改。到一九四九年,增设了一个叫剧本奖的分项奖。可是在一九五六年,因《黑牡牛》获原著故事奖的罗伯特.里奇原来是遭受"非美活动委员会"迫害的道尔顿·特朗波的笔名,他没去领奖。学院内部就这个问题发生纠纷,基于这个原因而奖原著故事奖废除。所以从一九五七年度起,剧本奖改为最佳创作剧本(BESTXTORYANDSCREENPLAY)和最佳改编剧本(BESTSCREENPLQY)两项。前者的定义是"直接为电影编写的故事与剧本";后者的定义是"以电影以外的其他媒介提供的素材为基础的剧本"。一九七六年又把最佳创作剧本的定义补充为:"以真实素材或未曾出版和撮制的故事素材为基础,直接为电影编写的剧本。"上述两项奖的名称及宝义迄今未再更改。纵观奥斯卡奖各届剧的情况,早期以创作剧本奖剧多数,而后来则以改编剧本奖为常见。最佳表演奖 最佳表演奖(BESTPERFORMANCEAWARD)该项奖分最佳男、女主角奖[BESTPERFORMANCEBYANACTOR(ACTRESS)INALEADINGROLE]和最佳男、女配角[BESTPERFORMANCEBYANACTOR(ACTRESS)INASUPPORTINGROLE]四项。前两项属主奖,又称"影帝"与"影后",是男女演员觊觎的殊荣。表演奖最早只有男、女主角奖两项。从一九三六年度第九届起才设立男、女配角奖。当时,一个演员可以同时被提名主角奖与配角奖,例如一九四四年度获奖片《与我同行》的巴里·菲茨杰拉德就是这种情况。后来学院规定:"不同一个演员被选入主角奖与配角奖两个部门时,以得标最多的一个部门为准,而其在另一部门的提名即被取消。"例如一九七三年度的塔特姆·奥尼尔因《纸月亮》里的出色演技同时被提名女主角奖与女配角奖,但结果只获后者一项。再如一九七五年度最佳影片《飞越疯人院》的演员路易丝·弗莱彻也同时被提名两项奖,最后获最佳女主角奖。按照有关规定,只要一个演员在影片里的所有台词不是由别人配音(由别人代唱则许可)的话,就有可能被提名表演奖。至于是主角奖还是配角奖,最后由投票者决定,即以这两个部门中哪一部门的得票数最多为准。最佳摄影奖 最佳摄影奖(BESTCINEMATOGRAPHYAWARD)该项奖多年来并无多大变动。在一九三八度第十一届之前,仅设一项摄影奖。从一九三九年度到一九五六年度,分为黑白摄影奖与彩色摄影奖两项。到一九五七年度,两者合并为一项摄影奖。次年又分为黑白与彩色两项。到一九六七年度,由于黑白片产量剧减,上述分类遂被取消。从那时起,摄影奖只设一项。最佳美工奖 最佳美工奖全称为最佳艺术指导---布景装置奖 (BESTARTDIRECTION--SETDECORATIONAWARD)所谓艺术指导,是指影片的布景、道具等设计。该奖在一九四一年底以前的各届,一概称作"最佳艺术指导"。后来又增加了"室内装置"(INTERIORDECORATION),亦即"最佳艺术指导---------室内装置"。但从一九四七年度起,改为"最佳艺术指导--------布景装置"。此称呼一直沿用了三十二年。从一九七九年度到现在,又简称为"最佳艺术指导",它通常称作"最佳美工"。该奖规定,凡获最佳艺术指导奖者,其同一影片的布景装置理所当然也获奖。但在一九五四年度以前,仅有艺术指导获奥斯卡金像奖座,而布景装置则获学院颁发的奖章,只是从一九五五年度起才改变金像奖座。而且,在一九四一年度以前,布景装置设计者的名字不列入获奖名单内的。该奖一度有黑白与彩色之分,但从一九六七年度起,两者合并,仅设一项奖。最佳音乐奖 最佳音乐奖(BESTSCOREAWARD)该项奖由于美国公众崇尚歌舞,在奥斯卡奖的各项次要奖中是比较突出的。该项奖又分最佳作曲(即最佳改编音乐BESTLRIGINALSCORE)、最佳配乐(即最佳改编音乐(BESTADAPTATIONSCORE)和最佳歌曲(BESTSONGSCORE)等三项。其中,歌曲一分项从一九三四年度设立以来,一直未变。它授予的对象是为大型故事片的一首主歌题,包括词与配曲。音乐分项的奖,在一九三四年度至一九三七年度之间,是不授给作曲家本人的,而归影制片厂音乐部门的负责人所得。从一九四一年度起,曾按照影片样式设立"剧情片与喜剧片音乐奖"和"歌舞片音乐奖"。而从一九六二年度起,上述的作曲与配乐两个分项奖初具雏型,到一九七六年度基本上固定下来。所谓作曲家,是授给为大型故事片创作一系列音乐的作曲家。而配乐授予歌曲与配乐两方面。其中,歌曲必须是创作歌曲,而且要五首以上。至于配乐,不是单纯选配现存的乐曲,而是"创造性地使用与主题有关的音乐素材"。 音乐奖的评选方法和其他一些分项奖有所不同。凡参加音乐奖角逐的影片先要在学院的音乐部门放映,让该部门所有会员观看,然后分发给他们预选选票,请他们打分。分数有10、8、6、4分四档。如果一部影片的音乐的总平均分数在70分以下,预选就算落眩而预选通过的影片到次年一月再度在音乐部门放映,同时将提名投票用选票发给至少看过80%以上而通过的影片的会员。凡预选通过影片在二十部以下的,只能被提名三部;反之,则能被提名五部。最佳音响奖 最佳音响奖(BESTSOUNDAWARD)该项奖从第一届至第三十届期间,一律称作录音奖(SOUNDRECORDING)。自一九五八年度第三十届起,则改为音响奖。评选方法见下:先由音响部门的全体会员通过预选选出十部影片。在它们放给学院全体成员看的四个星期之前,学院放映大厅的放映与音响设备必须接受音响检查员会的检查与认可。而在放映的当天,十部影片的音响技师可以在放映前后十分钟内对有关设备进行调查。然后举行提名投票大会,在会上,各部影片可以有十分钟之长的精彩片断再度放映。各会员领到提名选票后,用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选出五部提名影片。 最佳剪辑奖 最佳剪辑奖(BESTEDITINGAWARD)该项奖从一九三四年度设立以来,一直没有变动。其评选方法同摄影奖一样。不过在近几届中,又出现了最佳音响剪辑奖和最佳音响效果剪辑奖。前者的例子是第五十二届的《黑驹》;后者的例子则是第五十六届的《合适人逊。 最佳视觉效果奖 最佳视觉效果奖(BESTVISUALEFFECTSAWARD)该项奖在所有的次要奖中也是比较令人注目的。该项奖授予在利用机械、电子技术、光学处理与动画等。制造视觉效果上有突出成绩者。它由学院院长任命的美术指导、摄影师和特技专家组成的视觉效果委员会按照以下三个准则来审定的:①必要性----"为了使经济或物理上都不可能实现的东西变成可能而非要使用视觉效果不可";②逼真性-----"所使用的技术不论产生幻影或幻想都如同真实发生的一样";'③重要性----"所有使用的视觉效果在整部作品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在最后投票之前,必需经过预癣分类(即判别视觉效果的性质是机械操作、光学处理、模型或动画等而加以分类)和提名这三个阶段的投票。可以对各部影片评以10、8、6或4分。凡通过预选的影片,必须在8.5分以上的类别(如无则可取最接近8.5分的类别);凡通过提名的影片,必须在9.0分以上。如果9.0分以上的影片仅有一部的话,视觉效果委员会可以向理事会申请授予该作品以特别成就奖。这在第十一届以前是不乏例子的。视觉效果奖脱胎于特技奖。后者创始于一九三九年度,从一九六三年度起,它分为视觉效果奖和音响效果奖。音响效果奖到一九六八年度则废除。从而只剩下视觉效果奖一项。最佳服装设计奖 最佳服装设计奖(BESTCOSTUMEDESIGNAWARD)该项奖由具有艺术指导部门会员资格的服装设计师进行预选,提名与最后投票方法如同摄影奖。服装设计奖从一九四八年度设立以来,基本上无多大变动。只是在一九五七年度之前的各届,有黑白服装设计与彩色服装设计之分。后来几经分合,自一九六七年度起,就合并成一项服装设计奖了。最佳短片奖 最佳短片奖(BESTSHORTSUBJECTSAWARD)该项奖所授予的短片是指长度不到三千英尽的35mm(16mm或70mm均可)影片。现分动画短片(ANIMATEDFILMS)和真人真事短片(LIVEACTIONFILMS又译"实景短片")两项。短片奖以从摄制完成评奖年份的两年内在洛杉矶地区商业影院连续放映七天以上的作品为对象,新闻片、预告片和广告征则除外。评选方法见下:由短片部门的15%以上会员组成的预选审查委员会,对各参加评选的影片打分数,评分等级是10、8、6、4分四档。凡在7.0分以下的影片就落眩然后,由短片部门的全体会员组成的提名评选委员会,对预选通过的影片再度打分数。凡在7.5分以上的影片,就获得提名。但是,剧提名第四、五位的影片仍在7.5分以下者,则除名,而居第三位的影片即使在7.5分以下,仍可列入提名名单内。短片奖创设于第五届,当时有动画、喜剧与真人真事三个分项。到一九三六年度,喜剧与真人真事两个分项废出,代之以一本(ONE-------REEL)、二本(TWO------REEL)和彩色(COLOUR)这三个分项,加上原先的动画,共计四个分项。一九三八年度,彩色一分项又废除,剩下三个分项一直延续了整整十九届。到一九五七年度,调整为卡通(CARTOONS)和真人真事(LIVEACTIONSUBJECTS)两项。此两个分项沿用至今,只是从一九七一年度起,卡通改为动画,其和真人真事的英文名称也作了改动。最佳纪录片奖 最佳纪录片奖(BESTDOCUMENTARYAWARD)该项奖又分长纪录片奖与短纪录片奖两个分项。前者授予长度超过三千英尽的35mm、16mm或70mm纪录片;后者-----------长度不到三千英尽的35mm、16mm或70mm纪录片。按照规定,这三种长、短纪录片必须反映文化、艺术、历史、社会、科学、经济或其他领域内的重大题材,而且必须拍真人真事。纯粹的技术介绍性质的纪录片不予考虑。遴选的对象不限于洛杉矶地区,而且,除了商业影院餐,在与影片内容有关的观众聚集的公共会堂或其他场所放映的长、短纪录片也可以考虑。该项奖由纪录片奖评审委员会在审查了所有参加影片之后,评选出三至五部长、短纪录片作为提名影片。纪录片奖创始于一九四一年度第十四届。那时,太平洋战争已爆发,报导战场情况的纪录片日益显得重要,以至在次年第十五届上,竟有二十六部纪录片被提名,则分为长纪录片(DOCUMENTARYFEATURES)和短纪录片(SHORTSUBJECTS)两项,一直沿用至今。但是也有两届只评选出其中的一个分项奖,那是第十九届(短纪录)和第三十届(长纪录片)。最佳外国语影片奖 最佳外国语影片奖(BESTFOREIGNLANGUAGEFILMAWARD)该项奖授予英语以外的外国的大型有声故事片,它可以是该国最优秀的作品,但一国只能提出一部。外国语影片奖所授予的只是作品,而不是个人。在奥斯卡奖的前十九届,一直是没有设最佳外国语影片奖的。从一九四七年度第二十届开始,它才出现,但不单独设立,而归入特别奖之内。直到一九五六年度第二十九届,方始划分出来,作为一项单独的主要奖沿袭至今。根据有关规定,参加该项奖评选的,必须是从上一年十一月一日至下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为止在某国商业性影院公映(但也可以未曾在美国公映)的大型故事片。每个国家只能选出一部影片,由该国的电影组织或审查委员会推荐。该影片需要加英文字幕,送交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下属的外国语影片委员会,接受提名审查。该委员会在观摩、审查了所有选送的外国语影片之后,用秘密投票的方式选出五部提名影片。从这五部提名影片中,由四千名权威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再选出一部最佳外国语影片。美国以外的英语国家的影片均不可参加该项奖的评选。最佳化妆奖 最佳化妆奖(BESTMAKE-UPAWARD)该项奖是最后几年新设的。在第五十届,它曾授予了《美国狼人有伦敦》;第五十五届---《火之战》(法国影片);第五十七届--《莫扎特》;第七十届--《黑衣人》。荣誉奖 荣誉奖(HONORARYAWARD)荣誉奖是所有各项特别奖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它的前身是特别奖,创始于第一届。从一九五0年开始,易名为荣誉奖。该项奖授予在电影制作方面有杰出贡献或长期为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进行卓有成效活动的个人团体。例如一九八四年度第五十七届的两个荣誉奖分别授予著名演员詹姆士·史都华和全国捐赠基金会。荣誉奖获得者名单由学院理事会决定,而不是由会员们推选出来。获奖者被授予奥斯卡金像奖座。欧文·撒尔伯格纪念奖 欧文·撒尔伯格纪念奖(IRVINGG.THALBERG0MEMORIALAWARD)该项奖从一九三七年度创设以来,一直没有变动。它由学院理事会决定,授予"一贯从事电影制作并发挥高度才能"的制片人。规定一届只有一名获奖者,而且只有完全够条件者才能被评上,因此有几届因没有合适人选而空缺。 获奖者被授予欧文·撒尔伯格的头像塑像。历届以来,获该奖次数最多的是达里尔·F·紫纳克,共有三次。外国影人中间,仅有瑞典著名导演兼制人英格玛·伯格曼曾得过此荣。欧文·撒尔伯格(1899--1936)好莱坞著名制片人,曾监制过不少名片。三十七岁作古后,学院特地设立了以他命名的纪念奖。琼·赫肖尔特人道主义奖 琼·赫肖尔特人道主义奖(JEANHERSHOLTHUMANITARIANAWARD又译琼·赫肖尔特友爱奖) 该项奖从一九五六年度创设以来,一直没有变动。它由院理事会决定,授予"给电影事业带来信誉而作出人道主义的努力的电影事业人士"。规定一届只有一名获奖者,而且只有完全够条件者才能被评上,因此有几届因没有合适人选而空缺。获奖者被授予琼·赫肖尔特人的胸象(涂金像座)。历届获奖者中间,主要是演员,例如鲍勃·霍普、格雷戈里·佩克等。此外,一些大公司的老板也常常获此殊荣。琼·赫肖尔特(1886-1956)学院的创始人之一,曾任第十一届院长,为了使学院摆脱困境曾作出巨大努力。为了纪念他,特设此奖。特别成就奖 特别成就奖(SPECIALACHIEVEMENTAWARDS)该项奖作为一项特别奖,创设于一九七二年度。那时候,科幻片、灾难片、动作片日益增多,为了表彰它们在视觉效果和音响方面的革新成就而特设此奖。起先仅视觉效果成就奖一项,后来又增设音响成就奖。但每届不一定两者皆评出,而且每一分项奖的获得者也可多名。当提名影片仅有一部时,特别成就奖就由学院理事会决定。科技成果奖 科技成果奖又称科学或技术奖 (SCIENTIFICORTECHNICALAWARDS)该项奖从一九三零至一九九三一年度第四届创设以来,一直没有变动。它授予的对象包括电影艺术与科学有特别价值并在电影产业中采用的工艺、方法、公式、发现与发明。该项奖又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黄金塑像)授予对电影产业的发展产生显著影响的科技成果;二等奖(学院颁发的奖章)授予对电影产业的发展起重要作用并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三等奖(学院颁发的奖状)授予对电影产业的发展有一定贡献的科技成果。 |